投放20萬尾魚苗,非法捕魚者變禁漁宣傳者“補過”
2023-07-30 23:00:54 來源:極目新聞
(資料圖片)
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
通訊員 成麗娟
實習生 汪旸
7月30日,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,咸寧市通山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(chǎn)品罪,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,并放流20萬尾魚苗。
巡回審判(法院供圖)
案情顯示,3月1日至4月25日晚,通山縣石航村村民郭某欽,在明知富水湖水域正處于禁漁期的情況下,為謀取非法利益,利用自制的電捕魚器等工具,在通山縣通羊鎮(zhèn)石航村富水湖丁家畈至朱家壩河段電魚。經(jīng)審訊,郭某欽對自己非法捕撈水產(chǎn)品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。
放流魚苗(法院供圖)
通山縣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審判的方式,在大畈鎮(zhèn)界首文化廣場公開審理了被告人郭某欽涉嫌非法捕撈水產(chǎn)品罪一案。當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欽犯非法捕撈水產(chǎn)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。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悔恨不已,當場認罪悔罪。
宣判后,被告人郭某欽家屬在現(xiàn)場工作人員及當?shù)厝罕姷囊娮C下,向富水湖投放魚苗20萬尾,履行生態(tài)修復義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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