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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9日,記者從南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,南陽市對住房公積金“提取+貸款”政策予以調整,“提取夫妻公積金金額+公積金貸款金額”的總和,由“不得超過申請貸款的房屋總價的80%”調整為“不得超過申請貸款的房屋總價”,進一步發(fā)揮住房公積金服務功能,切實減輕職工購房資金壓力。
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,根據(jù)南陽市出臺的降低首付款比例、提高購建住房貸款比例、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等政策實際情況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決定,對住房公積金“提取+貸款”政策作出相應調整:借款人及其配偶使用同一套購建住房手續(xù),符合政策規(guī)定的,可以先提取公積金賬戶的余額,再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(不受提取時間的限制);“提取夫妻公積金金額+公積金貸款金額”的總和,由“不得超過申請貸款的房屋總價的80%”調整為“不得超過申請貸款的房屋總價”,即:提取夫妻公積金金額+公積金貸款金額≤申貸房屋總價。
該負責人告訴記者,這一住房公積金新政策,自即日起開始執(zhí)行,適用于所有公積金貸款業(yè)務類型(含“組合貸”、“商轉公”貸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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